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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2023-03-17浏览次数:

为做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等精神及学院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
 一、组织领导

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。

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考虑复试录取、网络技术、后勤保障、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工作,抓好重点,分工负责,压实责任。

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: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,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,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、纪律、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,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,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,公开有关信息,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。

 二、复试分数线

注:上线人数不含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、“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”等专项计划考生,其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,另行公告。

三、复试安排

(一)复试方式

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。

(二)资格审查

时间:图书情报硕士、工程管理硕士:3月24日9:00-11:30

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、出版硕士:3月28日8:00-9:30

地点: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209会议室

须核验复试考生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)和准考证。参加非全日制复试的考生,须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、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。

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。

(三)复试时间

图书情报硕士、工程管理硕士复试于3月24-25日进行。

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和出版硕士复试于3月28日进行。

复试分组及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,请于资格审查时查看学院公告

(四)复试内容

复试包括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。

1.综合面试

包括外语面试和专业面试。

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力口语,在专业面试前进行。

专业面试注重学业知识考核,对考生治学态度、专业能力、科研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考察。专业面试须提交PPT格式的报告,内容应包括:个人简况;本科阶段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情况以及相关成果;对所报考学科的认识和理解;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及构想等,时间10分钟以内。

综合面试流程为:身份核验——外语自我介绍(不超过3分钟)——外语抽题作答(1题)交流——考生PPT汇报——考官自由提问

2.思想政治理论考试(笔试)

报考图书情报硕士、工程管理硕士的复试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,线下笔试,闭卷作答。

笔试时间:3月24日14:30-16:30

笔试地点:资格审查时查看学院公告

(五)成绩核算

1.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(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综合成绩之和)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。

复试综合成绩为专业面试、外语面试两项成绩加权所得(图书情报/工程管理为专业面试、外语面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三项成绩加权所得),占总评成绩的30%。

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(不低于60分为合格)。

2.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计算公式如下:

(1)总评成绩=初试总分÷5×70%+专业面试成绩×20%+外语面试成绩×10%(不含图书情报/工程管理硕士)

(2)图书情报/工程管理硕士总评成绩=初试总分÷3×70%+专业面试成绩×20%+外语面试成绩×5%+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×5%

3.总评成绩计算公式中的专业面试、外语面试、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三项成绩单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(不低于60分为合格)(专项计划考生除外)。

4.专项计划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。

5.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入学考试总评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
(六)其他

1.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,收取复试费100元/人。

2.考生在接到通知后,不按时参加复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。

3.本年度学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接受调剂。

 

四、录取原则、录取类别及奖学金

1.录取原则

坚持“按需招生、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细则进行录取。

2.录取类别

定向就业:“在职研究生考生”及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等属于定向就业。

非定向就业: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。

3.培养方式

全日制: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。

非全日制: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,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。

4.学费及奖学金

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、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(参见《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》)。

 

五、信息公开

学院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细则、招生人数,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、复试成绩、总评成绩等信息。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,在学院网站上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。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。

 

六、其他事项

1.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2.学校将在入学前组织拟录取考生(含推免生)进行体检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3.联系方式:

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:027-68754125(工作时间接听) wdyz@whu.edu.cn

信息管理学院:027-68754939(工作时间接听)simyjsb@163.com

4.未尽事宜,请参阅武汉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。本细则及附件如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的,以学校文件为准。

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

2023年3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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